按照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相关内容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业主,除对建筑幕墙进行常规维护和检修外,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
如果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
1.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的;
2.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
3.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幕墙,要实施改造、加固或者拆除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条例》规定,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建筑幕墙的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如设计阶段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施工阶段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而在使用阶段则由房产主管部门负责。
举个例子,如果你家小区外墙瓷砖或者干挂石材脱落,那么可以分下面几步走:
1.拥有业委会、物业的次新小区。
召开业主大会,委托具有幕墙检测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对小区外墙进行检测,视检测结果,由业委会确定是否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进行整修。
2.没有业委会,只有物业的小区。
通过社区、物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外墙安全检测,由物业向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物业维修基金整修。
3.没有物业的老小区。
发现外墙脱落的情况,可以联系社区,由社区联系所在区住建部门,视情况看是否需要第三方检测,也可以直接申请物业维修基金进行整修。
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各位业主多加注意观察自家小区的外立面情况,特别是时间超过十年的小区,物业、业主都要时刻注意,经常检测外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