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内居民个人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应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登记手续。如果不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而且,会造成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利润、出资等)均不,而做登记前,又需要先到商务委和备案。
二、在哪里办理?
先到商务委和备案,拿到备案证书后通过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进行申报。
三、何时办理?
境内居民个人办理37号文登记之前,可在境外先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但除支付公司注册费用外,不得发生其他出资(含境外出资)行为,否则按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处理,可能需要交纳罚款、出具说明函详细说明理由,由按照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审核办理补登记。